更新时间:2022.10.20
公安羁押时间可以抵扣服刑期。判处管制的,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1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可以进行探视。但是,必须要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羁押期限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
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所以羁押期限可以算进减刑的期限。判处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管制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在先前被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判刑的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即可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只能折抵管制拘役刑期。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不算,但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
刑事案件中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如果是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期限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的缓刑,是不能以先前被羁押的时间来抵减的。《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