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法律规定为若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高管侵害公司利益股东维权,具体方法如下: 1、通过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0日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法院
高管侵害公司利益,股东可以依照以下规定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股权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也无法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发现股东滥用股东的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要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逃避债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理方法如下:公司可以要求实施关联交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也需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处理方式: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的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可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
让损害公司利益的小股东退出的方式是: 1、与该小股东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购买其股份; 2、如果该小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如果发现股东滥用股东的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按照其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