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有限公司法人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如果法人终止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追加承受法人权利义务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行为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增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作为申请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一般情况下不能。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商业险是不能予以强制执行的,比如人寿险,但对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是可以强制执行其现金价值或保险金。因此要看你的分红保险是不是属于人身属性的保险,如果是,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如果不是,法院可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有以下: 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人必须配合执行其代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3、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
追加被执行人的流程是: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机构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执行机构举行听证会,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制作并送达当事人裁定书。最后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
一、以下情况下可以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1、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 2、股东抽逃出资的; 3、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 4、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进行清算的
强制执行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有下列情形: 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但是在遗产范围内执行,没有遗产继承的,是不能变更增加这些人的; 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
追加继受股东为被执行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继受股东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执行阶段追加被执行人还能上诉。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上诉不会加重刑罚,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
以下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