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人民检察院将其起诉到法院进行审判的情形下,一般是不会取消监视居住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到法院还判刑。监视居住是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法院经审理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1、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我查到的资料如下: 1、监视居住期间案件被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逮捕。 2、如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被告罪行较为严重,可能判处较长刑期的,会依法决定予以逮捕。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的,送交
监视居住到期是否可以出去要分情况。监视居住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到期后并不是意味着案件终结,是否可以出去要向执行部门申请,如果有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比如决定收监或者执行机关认为案件有情况需调查的话情
法院不会判决监视居住,只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批准是否采取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