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公司可分为四类: 1、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 3、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
公司分类有: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即以公司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为标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以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即以公司股份能否自由转让和流通为标准,公司可分为
主债是指在两个并存的债中,居于主要地位,能够决定债的命运的债。能够引起两个债相并存的情形,或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主债可以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主债的类别如下: 1、按份债。按份之债是指大多数人一方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务; 2、连带债。连带债务是指大多数人一方有连带关系的债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财产的保管和担保物权的实现
主债是指在两个并存的债中,居于主要地位,能够决定债的命运的债。能够引起两个债相并存的情形,或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 主债可以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
公司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两种: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2、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类型公司;3、有限合伙企业;4、外商独资公司;
主债是指在两个并存的债中,居于主要地位,能够决定债的命运的债。能够引起两个债相并存的情形,或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主债可以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以及第十条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包括符合条件的的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同时,上述公司需满足特定的条件,才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
证券公司的类型有:证券经纪商,通常称为证券经纪公司,证券机构代理买卖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并且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即佣金;证券自营商,通常称为综合性证券公司,除有证券经纪公司权限外,也可以自己买卖证券,通常该类机构资
公司债券的主要特点有: 1、选择权。 2、风险性较大。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3、经营权。反映的是债权关系,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要件有: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三、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是
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 (2)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公司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