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适合有债务的案件,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附加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当期应交增值税乘12%等于应交城建税7%加5%地方; 2、城建税等于增值税乘7%; 3、教育附加等于增值税乘3%; 4、地方教育附加等于增值税乘2%。 一、增值税附加税的计提标准如下: 1、增值税附加税分外资企业
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计算提取的。 2、如果一项业务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和消费税的话:应交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x7%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x3%
附加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
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目的在于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又称为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适用附加刑时,一个犯罪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具体怎么执行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
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附加费是国家向购车单位和个人在购车时征收用于公路建设的专用资金。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
增值税属于国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增值税是在国税申报,而增值税的附加税是在地税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按照地税缴纳的,一般属于地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