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以下受案范围:员工和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效力发生的争议;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适于劳动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劳动争议案件规定仲裁时效,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第一,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第二,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第三,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该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侵害之日算起;但有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情形的,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一、适用范围不同 【中断】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劳动纠纷的审理期是5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该申请。不予受理的,需说明理由。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身份证明、代理人的代理书和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
讨工资不能超出劳动仲裁时效,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