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的犯罪嫌疑人,减刑期限最多是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悔改和立功表现程度不同,可以最多减三年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最多可减为十三年以上刑期。被判死缓两年的罪犯最多可减为十五年以上刑期
再犯新罪并罚的方法是,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规定,决定执行刑罚。这一并罚方法,俗称为先减后并。根据先减后并的方法,在再犯新罪的情况下实行并罚计算刑期的时候,应当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刑罚
要看具体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缓刑。缓刑的考量是多方面的,如果数罪并罚后的刑期,加上立功表现,最终宣告刑是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适用缓刑的前提。实质上还要求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认罪、没有人身危险性,还不能是累犯,这些条件全部具备才能
数罪并罚只是一种刑事处罚的方式,和减刑、假释是没有必然联系的,犯罪分子能不能减刑和假释,要看该犯罪分子符不符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
理论上是可能的,即几种犯罪都是有罪的,整个案件都可以是有罪的。实际上,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正常案件经公安法审查,公安立案阶段审查,符合立案标准,调查结束,部门讨论,领导审查,决定是否移送检察机关;同样
关于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否定论认为数罪并罚适用缓刑不符合刑罚的立法意图,违背了罚当其罪的原则,且为有关司法解释所否定。肯定论坚持以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作为判断数罪并罚时
若数罪并罚后仍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则可判处缓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其中一人有缓刑的,应当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数罪并罚制度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制度的情形包括: 1、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判
毒贩缴纳罚金能减刑,因为交纳罚金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的,是判决内容的一部分,如果毒贩积极缴纳罚金,可以认为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所以在减刑的时候是会从宽处理。 法律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财产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