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是: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
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
公司发起清算需要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因为股东的诉讼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进行清算的条件是公司依法解散,但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情形除外。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清算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效力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
解散公司的条件: 1、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股东请求解散;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有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2、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是: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注册资本,公司章程,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个人注册公司的条件是: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公司成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公司住所;其他条件。
股份公司解散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也是可以解散的; 2、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因为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的; 3、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