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经查证属实后即可判定借贷合同无效。 新司法解释明确了“客观事实+主观认知”两个条件,即在上述客观事实存在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高利贷的界定如下: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2、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的合理
应这样界定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须具违法性; 2、存在隐私权被损害的事实,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
放高利贷的人不构成犯罪,放高利贷只是违法行为,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
以转售利润为目的,将金融机构的信用资金转售给他人,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立案追诉:(1)高利贷转售,违法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2)虽然没有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2年内高利贷受到行政处罚2次以上,高利贷转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高利转贷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即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
如果犯罪嫌疑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高利转贷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属于高利贷。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其中,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规范有效的欠款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 1、欠条需要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欠条需要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欠条需要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以及明确的借款期限; 4、欠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