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法律规定,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费用等; 3、破产人欠缴的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顺序: 1、清算费用; 2、职工的工资; 3、社会保险费用; 4、法定补偿金; 5、税款。 对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遗产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一、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如果尚未到期的,也应当与到期的债务一并清偿。 三、交付遗赠。在债务偿还之后有剩余遗产的,才交付遗赠。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如果尚未到期的,也应当与到期的债务一并清偿。 三、交付遗赠。在债务偿还之后有剩余遗产的,才交付遗赠。
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如下: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债务人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的顺序对其他债权进行清偿,首先是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
债务人有很多债权人的清偿顺序为,首先是清偿有担保权的债权,担保物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次是普通债权。
1、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2、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