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首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购买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5年期以下年利率为3.025%,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575%。如遇人民银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调整后的利率为准。
为规范全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统一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的建筑年限不得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得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公积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为:如果第一套房已经使用贷款购房,根据规定,不管是否还清,再次申请购房贷款,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标准执行;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等。
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受理范围。 凡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向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城市间的职责分工。缴存城市住房公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月(含)以上且仍正常缴存的; (三)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离异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离异时间须满6个月(含)以上的; (五)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公积金中心的规定;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
四川省重庆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第三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全面停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2010年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第三套住房已全部暂停;第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50%;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再次强化差别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
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为: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