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实现债权的方法主要有以下3种: 一、申请支付令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受
一般债权人实现债权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是起诉的方式。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也无法达成一致的,债权人还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债权。
欠债人死亡,在全然要实现债权的,可以向其继承人讨债,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
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是债权人要实现其债权,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实现,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
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权人应采取合法的方式、手段行使其债权,并且行使债权不能超过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的限制。例如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放弃其债权、从权利等行为的,债权人就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但以其债权为限。
抵押权人死亡,实现债权的方式是由其继承人代为追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其继承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