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刑事诉讼中律师不适用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对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不得参与办理本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2、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3、
应当提供刑事法律援助的是: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不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任何案情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线索; 2、不能使用自己的手机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外界通电话; 3、不能用各种方式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也不能用肢体语言或夹带字条或手心写字等方式传递有串供嫌疑的信息;
刑事诉讼时效与期间的规定: 1、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4、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在刑诉法律师会见中的规定有: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
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 (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规定有: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
1、确认之诉。 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分为肯定或积极的确认之诉与否定或者消极的确认之诉。 2、变更之诉。 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诉。 3、给付之诉。 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实体义务,以实现自身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嫌疑人时,需要的材料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或法律援助公函等。律师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