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法规在设定行政许可方面的规定体现了宪法和立法法的精神,一方面,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比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大;另一方面它又受一定的限制,即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只能作出具体规定,
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 认
行政许可的设定渊源相比较行政处罚的设定渊源,要求更高,原因在于行政许可的临时性设定中最低要求省级政府规章设定,市级政府没有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 但是行政处罚的设定之中可以由省级政府、设区的市级政府、部门规章来设定,所以相比较而言,行政许可的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设定方式有经常性许可、临时性许可以及有授权下的许可。不设行政许可的情况具体参照《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在哪些范围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创设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分配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行政许可上的权力配置。 1.法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一般有以下的五种,具体如下: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
行政许可注销方式如下: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