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过失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刑事责任: 1、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的,则追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刑事责任是: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本条的规定,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在适用本条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破坏军事设施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本罪的基本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犯罪嫌疑人破坏的是重要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十年
依照本条的规定,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在适用本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行为人有故意破坏了通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 二、遭受破坏的通讯设施必须是正在使用中; 三、该行为达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
一、破坏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 1、犯罪客体是军队战斗力物质保障的管理权力。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事通信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二、破坏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如下: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2、因其犯罪行为引发严重后果的,则应追究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责任。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破坏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 1、犯罪客体是军队战斗力物质保障的管理权力。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事通信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二、破坏
破坏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上,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该罪表现为故意,并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3、客体上,该罪侵犯的是部队战斗力的物质保障制度。 4、客观上,该罪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或军事设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