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
普通的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买家是可以贷款的,一般都是向银行进行贷款,就是俗称的按揭贷款。选择科学的贷款方式,是买房人满足自己刚性需求同时,又不影响自己生活质量的关键。一般买房人都会选择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互结合,就是俗称的组合贷款。
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把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办产权证书。一般情况下,如果丢失的是现房的购房合同,买卖双方需办过户手续合同才生效,没有进行登记的就不生效。过户的合同如果丢失,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如果是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期房,如果
合同一旦订立,就应该对其中的条款实行进行履行。如果对其为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的,就可能会造成违约的情况。违约可以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没写违约的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无损失则不用赔。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2、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3、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等等。
签了房屋买卖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解决办法: 1、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2、可以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 3、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4、若买卖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则其约定来担责。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
丢失商品房网签合同的处理是: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已做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原商品房网签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已做预售登记、已办理银行按揭后除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验证; 2、计算方法和价格; 3、面积的确定和误差的处理; 4、关于规划、设计中途变更的约定; 5、房屋质量要求; 6、保修责任; 6、处理合同纠纷; 7、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需要注意以下的7个方面的事项: 1、商品房的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2、商品房的开发商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 4、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5、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6、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