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超过5万元的; 2、假冒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价值超过15万元;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不足5万元,但销售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总价值超过15万元。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
假冒伪劣产品追诉期是有时限的,从违法行为的发生至投诉举报要在2年内。因为,行政处罚时限是两年,也就道是说,行政执法单位对一个两年前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作行政处罚。但是,违法行为如果专有延续性,则可以从最后一属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时间开始一直追溯至
假冒伪劣产品的最高赔偿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但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则最高为五百元。对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
本罪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严重损害用户利益一般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等产
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可主张的赔偿如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条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立案标准为: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
我国规定诈骗金额达到两千元会立案,但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立案标准又各有不同。如北京规定,关于诈骗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此时应当立案;上海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
卖假冒产品属于刑事犯罪。 依据刑法的规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的,属于犯罪的行为,可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为五万元以上。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