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认定标准有:本罪的犯罪形态是故意的,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知道丢失枪支的意图;本罪的过错形式是过失,其原因是行为人在发生严重后果时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本罪的过错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原因在于行为人对严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于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的讨论却从未止息过,这无论是对刑法理论研究的统一性,还是对司法实践的操作性以及对行为
该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丢失的枪支被别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伤亡事故,丢失的枪支被别人使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通常情况下,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罪过形式是符合本罪认定的实际情况。丢失枪支不报罪,通常是指依法配备
现行刑法对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主体仅限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等依法配备强制的人,并且丢失公务用枪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比如被他人使用造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行为之一的,由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有: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不具有该身份的人不够粗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社会安全和枪支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单纯的丢失枪支不及
丢失枪支不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识别犯罪的形式有3种: 1、认为犯罪的犯罪形式是故意的,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知道失去枪支的行为是故意的; 2、犯罪的犯罪形式是过失,原因是行为人对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是疏忽或过于自信; 3、认为犯罪的犯罪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