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住。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最短期限没有规定。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
监视居住继续侦查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没有规定监视居住到起诉时间是多长时间,只规定了监视居住最长为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最长时间是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是6个月,具体规定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