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根据《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如犯罪人已满16周岁的,应该负相应罪行刑事责任;针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实施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品罪的,应该负相关的刑事责任
刑事犯罪可以缓刑,也就是先行宣告定罪,但是暂时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全称是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法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犯
缓刑的考验期满后,犯罪人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外,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再犯新罪的,都不会构成累犯。因为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
车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的状况进行分析,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与此相关的是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看行为人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此,
刑法追诉时效一般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
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我国刑法规定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强奸、贩毒等罪的,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未满14周岁的人,身心发育不成熟,尚不具备分辨是非善恶的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单位犯罪实行两罚制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的,只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根据规定,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罪犯在缓刑期间是可以申请减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知,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此可知,减刑的适用的范围仅刑罚种类的限制,没有犯罪性质以及罪过形式的限制,也即犯罪分子犯什么罪、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是否执行死刑,具体情况如下: 1、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刑,不会执行死刑。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 2、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16岁犯法承担刑事责任。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如果行为人是已满十四周岁
一般来说,死缓是可以减刑的,但是死缓减刑有限制。死缓减刑期限,分为两种情况:1、若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若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死缓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点: 1、累犯是要距离上一次犯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以下三种法律后
缓刑期满后5年内犯罪是累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这一要求,所以不能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再故意犯罪,应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