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以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
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因此,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不存在的话,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不得超出4倍的LPR。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民间借贷中最高利率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为2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借款人没有给付而出借人请求给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对于借款人已经自愿给付
民间借贷利息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是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而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法律仍然给予保护。
民间借贷就是高利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借贷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不是高利贷。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利息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即为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