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主体要件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如果单位犯此罪的,应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构成特征包括: 1、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4、客观方面即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构成要件有: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被告人李某武,曾用名李某银,男,生于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汉族,农民,住本县城郊乡肖营村。一九九一年五月三十日因犯拐卖人口罪被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刑二年,一九九三年二月七日刑满释放。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因涉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
组织卖淫的行为包括:组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组织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四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4、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成为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四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构成四要件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量刑标准是: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有自己的财产,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非法人企业对外负债的时候,企业以其自身财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其自身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时候,则由其出资人对其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