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
第一,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 第二,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第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 第四,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并作出决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一、申请鉴定事由 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
医疗事故鉴定规定有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不服的只能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再次向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对再次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的犯罪对象是就诊的人。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对医疗事故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其“不服”的内容可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程序等事项。对于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事故纠纷要想起诉,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括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最后还要附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