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2.行为人行为时具有的主观恶意,即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明知行为有害于债权而为之的心理状态。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债务人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四、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申请追加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办法: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权利如下: 1、参诉权利。 2、诉讼主张权利。 3、提起诉讼权利。 4、答辩权利。 5、对撤诉提出异议的权利。 6、举证权利。 7、申请调取证据权利。 8、申请延期审理权利。 9、上诉权利。 10、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 11
第三人出现在民事诉讼中,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第三人制度的作用有: 1、有利于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
第一次离婚起诉撤诉了,随时可以起诉,法律对此是没有限制的。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可以在法院判决宣告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由法院对是否允许撤诉作出裁定。
再起诉属于新的案件仍然是一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后,一审就终结了。撤诉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其债权;但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具有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对于欠条来说也就是,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撤销起诉离婚后,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法院准许的,撤诉成功。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会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院不起诉可以撤销案件,但是公安机关并不是必须撤销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公安机关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补充侦查;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的,还可以要求复议,提请复核。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具体是以下几点: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