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
被继承人可以改动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的改动必须合法。变更遗嘱的方式有两种:第一,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第二,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
遗嘱人还在世,遗嘱书是否有效,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遗嘱继承时具有以下要素才有法律效力: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不允许违
遗嘱人订立多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遗嘱立出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撤回遗嘱相关内容。有几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
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由立遗
数份遗嘱的效力,通常以最后的那份遗嘱效力为准。有效的遗嘱应当包括的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体怎么分配、分配给谁,还要把被继承人的财产列明,遗嘱全部写完后要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
没立遗嘱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中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时,那么就优先按照协议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而在法定继承中: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房地产遗嘱纠纷应包括: (1)标题。 (2)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地址等。 (3)说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4)写明遗嘱人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额和所在地。 (5)写明遗嘱人对遗产处理的意见。 (6)写明遗
遗嘱的真实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证明: 1、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公证处作为拥有国家公权力的机关,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是具有非常高的法律效力的。 2、遗嘱是否是有被继承人亲自书写。如果是的话,可以提供相关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间附近的字迹
遗嘱继承人一般是指通过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相当对于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来说的。但无论是哪种继承人,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继承人。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自书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资格: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执行人; 3、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和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