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具有效力,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没有效力,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外。
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情形有: (1)重大误解,这是指因认识错误而实施的行为; (2)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行为; (3)欺诈,第三人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根据错误判断表达意思的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发生效力尚不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主要类型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合同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无权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
由发包人代表行为引起的赔偿包括: 1、发包人代表指定的具体管理人员未按合同规定提前通知承包人,影响施工; 2、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通知有误; 3、发包人代表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指令、批准、图纸或其他义务;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尤其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因疏忽大意而导致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包括:信用卡、房贷月供、车贷月供累计期或不还款;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欠账等经济纠纷也会影响信用记录;水、电、燃气费不按时交款;个人信用卡出现套现的行为;助学贷款拖欠不还款
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具体包括有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等。具体条文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下列方式:对拒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财产;拍卖或者依法处理其财产;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以及其他的方式。
公司行为能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不是始于出生的。 18周岁以上的正常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18周岁的其生活来源主要为自己的劳动收入的,也视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的则
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有:同时式执行、选择式执行、转换式执行。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该方式执行效果明显,执行周期短,实践中较为常见。
对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应当根据我国《民法典》的以下规定进行划分: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如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和认识能力同时具备的,其行为法律效果是有效的且不因行为能力瑕疵而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纯获利益行为有效,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行为能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