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是: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驾,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载或超速,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有: 1、客体为公共安全; 2、客观上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危险驾驶罪应当是故意犯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的定罪标准是: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2、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3、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如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区别有: 1、表现形式有区别。交通肇事罪包括了危险驾驶的行为方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就不一定是危险驾驶罪的行为。 2、罪过形式不同。危险驾驶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 2、在是否要求出现危害结果上不同。 3、在行为方式上不同。 4、量刑上不同。
关于寻衅滋事案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等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不一定会被吊销驾照。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者具有肇事后逃逸行为; 以及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实施的取消其驾驶资格的处罚手段,是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的一种比较严厉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