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一般会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申请,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合计时长最长为七日。另外,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交批准逮捕申请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会在接到
看守所拘留后,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
逮捕后24小时讯问必须在看守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至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致有两个,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需
每个人都要强制劳动,每天10--12小时以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看守所应当根据人犯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监规,如实讲清问题,积极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决定逮捕,看守所不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依据有关规定,看守所对没有收押凭证的,不予收押。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犯罪嫌疑人在批捕以后到判决之前都在看守所羁押,批准逮捕(批捕)是在案件经过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而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批捕以后,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还没有向法院起诉
嫌疑犯在看守所内虽然被限制其人身自由,但是可以免费获得最基本的生存待遇,只是相对比较清苦;如想嫌疑犯在看守所内过的稍好一点,可以去看守所大厅为其存入适当的生活费,供嫌疑犯本人在看守所里面改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