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所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主要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也包括若干投资主体合资设立的股份制银行。
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依据刑法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
高利转贷罪的成立条件是: 1、主体是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
一般来讲,如果只是简单的放高利贷行为的话,那么只是违法的行为,并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但如果情节比较特殊,那么就会构成犯罪。 《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高利转贷罪: 1、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
高利转贷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界限,但这个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
高利贷不是犯罪,一般只是借贷纠纷,超过法定利息的收益不受法律保护而已。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构成要件是: 1、客体: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借款人; 4、主观要件: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