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合同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情形的,合同效力待定或是直接无效; 3、合同的
合同撤销后将发生两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二是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合同被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有关解决争议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
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交易合同欺诈行使撤销权期限应为一年的时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
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但是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撤销权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当事人要撤销合同,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是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需要在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如果是撤销受胁迫签订的合同,需要在胁迫行为终止
合同效力待定的可以申请撤销。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对其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合同被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一)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
可撤销合同撤销的条件是: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属于善意相对人。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以通知的方式行使撤销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
无权处分的合同不能撤销,无权处分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在无权处分中,行为人是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处分行为。 所有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不能追回的,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行使被限定在一定的期间内,是因为债权人撤销权是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破坏,撤销权长期不行使,将会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对债务人以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