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8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
债务人过世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下列人员索要来保障债权: 1.如果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其配偶主张。 2.如果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 3.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借款人生前未偿还的债务。
股东实现债权的方法如下: 1、股东应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 2、公司注销后原公司的债权转化为原股东的债权。 (1)在公司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股东。 (2)分配债权给股东。 (3)被遗漏的债权,原股东均有权追索。 3、公司注销后债权的实现
实现继承权要满足下列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设有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权,在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可以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或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 但需要注意,
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证自己的债权的实现: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式如下:给债务人一定的还款期限,这种方式主要是对暂时不能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或者是以物抵债,主要是针对没有盈利能力的债务人。上述两种方式的前提是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担保和保全制度来保护自己债权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