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共同犯罪指的是法定概念,而共犯则不是,可以说在一定语境下共犯是共同犯罪的简称。但是共同犯罪和共犯二者绝不完全是一个意思。共犯是相对于个人犯罪而言的,一般是指两个人或两人以上有组织有目的的进行犯罪的犯罪团伙,在判案时有主犯从犯之分。共同犯罪是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数次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只要有条件就实施特定犯罪的故意。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
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对于牵连犯,除我国刑法已有规定的外,以“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而不是数罪并罚。
共犯主要指称实行共同犯罪的人,而共同犯罪主要指称行为。“共犯”分为广义的共犯和狭义的共犯。其中广义的共犯包括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而狭义的共犯仅仅指教唆犯和帮助犯。刑法理论关于正犯、教唆犯与帮助犯的划分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的分工为
实害犯与结果犯的区别有: 1、实害犯是指对侵害客体已发生实际损害的犯罪。结果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 2、划分不同,结果犯依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所划分的犯罪类型,实害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
举动犯和行为犯的区别有: 1、举动犯以行为人已着手实行犯罪为标志;行为犯需要满足实行行为达到一定程度; 2、举动犯强调的是短暂的、即时的行为,无未遂存在的时间与空间,行为犯的行为有一个实行过程,强调犯罪人的行为要达到一定程度。 《刑法》第十
教唆犯和从犯的区别如下: 1、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不同。教唆犯是指通过劝说、引诱、指示、鼓励、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犯罪,教唆人构成教唆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再犯只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即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累犯一定是再犯,而再犯不一定是累犯。
一般将以“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称之为“情节犯”。 行为犯是指以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行为犯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目标,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 牵连犯是裁判上的一罪,因而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也就是说,对牵连犯应当采用吸收的原则,按照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论处。
没收财产和没收犯罪物品是不同的,首先,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而没收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其次,没收犯罪物品是没收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和用于犯罪的物品,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合法财产。
1、累犯必须是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并且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犯罪分子才能构成;而惯犯的构成并不要求行为人受过刑罚处罚。 2、累犯一般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而惯犯则是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