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一般无效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的种类有: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名合同是相对于有名合同的法律概念。又称为非典型合同,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即《民法典》合同编第二分编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无名合同的类型包括纯无名合同、准无名合同、混合合同以及对向联立合同。
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另外一种是本身就是无效的。比如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等。
常见的无效购房合同有: 1、买卖双方未满法定年龄订立的购房合同无效; 2、卖方不具有标的房屋处分权而订立的购房合同无效; 3、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购房合同无效; 4、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地分离或未约定过户条款的购房合同无效
(一)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五)损害社会
无效的劳动合同如下: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以下类型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旅游合同是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主要有: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