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婚姻登记处就在民政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一个办事处。不是必须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没登记的婚姻不需要离婚,双方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直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即可。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直接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二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会存在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登记的情况。比如下列情况: 一、结婚的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 二、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结婚的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我国的法定婚龄为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如果是少数民
会存在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登记的情况。比如下列情况: 一、结婚的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 二、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结婚的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我国的法定婚龄为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如果是少数民
男女双方若是没有结婚登记,则此段关系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证,才是确立了婚姻关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未亲自登记的婚姻属于有瑕疵的婚姻登记,但不属于无效婚姻,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二婚结婚离婚证丢了不影响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只要二婚当事人依法与前夫或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在二婚结婚登记时有证据证明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出示双方当事人的的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
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
能到婚姻登记地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不一定非要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因为结婚登记时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而起诉离婚是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所以也不一定是要在婚姻登记地起诉,而是向对方所在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