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夫妻离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一方
双方离婚时,需要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能够被分割的只能是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对于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具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可以由双方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的话,就可以签订共
离婚时房产的分配方法,首先遵守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具体来说,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在离婚的过程中,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决定。换句话说,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共有的房产。既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的所
离婚房产分配的规定如下: 第一、离婚的时候,如果夫妻共有的房屋原则上是应该均分,在具体处理上,通常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等具体情况,去做具体的区分;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居住的房子,它是属于一方所有的情况下,另一方如
离婚时,夫妻房产具体分割方式可以依照以下规则进行: 第一,如果房产为一方婚前全额购买,则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第二,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已经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并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则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就应当依照婚前约定来确定
在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分割,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 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且已经在婚前交付全部房款的,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始终只属于房产登记人。 如果房子在婚前购买,并且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
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
离婚拆迁房的分割,需要按照拆迁房的具体性质来进行确认。如果拆迁是在一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进行的,而且这套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无权请求分割此套拆迁房。换句话说,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
离婚时安置房的分配,又被称为对夫妻财产进行的分割。安置房是指,政府对被拆迁和征收的居民进行安置所安排的房屋。因此,安置房的所有权的归属与征收行为的时间相关。如果安置房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话,同时所拆迁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时候
女方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在婚前书面约定房产归属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可以订立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1、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对夫妻共同房产协商分割; 2、如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财产状况、抚养权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方,对房产进行分割; 3、双方对房屋的价值和补偿价格达成一致后,按协商一致的价格处理; 4、双方都主张
首先,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一方婚后
如果离婚,房产的具体分割方法要按照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区别和判断。首先,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应当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协议,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就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可以决定由其中一方取得所有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