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
面对医疗纠纷,家属有三种处理方法: (一)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书,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方式如下: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
接到医疗事故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向卫生局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赔偿。争议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包括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和案件复印件)。当事人单方申请尸检的,必须持有效的死者关系证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
医院应当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有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调解不成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医疗纠纷可以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3、诉讼。在诉讼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与患者在第三方的居中协调下,依法进行谈判、协商,消除争议,签署调解协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得医疗纠纷得以解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