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所谓的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债务承担效力如下: 一、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二、抗辩权随之移转。 三、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务加入的效力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有以下特征及要件: (一)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 (二)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三)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
按份债务的效力如下: 1、按份债务的对外效力,按份债权或按份债务,每个债权人只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自己的债权份额,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全部债务,接受超过债权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不清偿其余债务人的债务份额; 2、按份之债无内部关系。 按
债务转移中债权人同意的效力是债务转移生效。新债务人代替债务人承担主债务,并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
撤销权的效力有: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或转得人返还其所受利益; 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自始无效; 3、对受益人、转得人的效力,受益人、转得人负不当得利返还义务。
免责债务的法律效力是: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债务人基于合同关系所享有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移归承担人;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移归承担人负担,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
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 1、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 2、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
一、债务转移的方式 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 2、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务人同意; 3、债务人、债权人及第三人共同达成债务转移 协议。 二、债务承担的效力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 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 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
连带债务的效力有:每个债务人都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或者全部债务人请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中的一人或者部分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之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免除债务的效力如下: 1、免除发生债务消灭的效力;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的,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消灭; 3、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保证债务的免除不影响被担保债务的存在,被担保债务的免除则使保证债务消灭。
免除债务的效力有: 1、免除债务绝对消除的效果,由于债务被消灭,债务从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债务中消灭,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消除,相反,保证免除债务的,主债务不消除,债务全部免除的,有债权证的,债务人可以要求返还债权证; 2、免除债务是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