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单位受贿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中,在认定这一罪名时,主要考虑以下问题: 1、只有国有单位,例如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才是这一犯罪的主体,普通的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不是这一罪名的主体; 2、在单位受贿罪中,要求该单
刑九单位受贿应按下列标准处罚: 1、国家机关或国有单位受贿构成单位受贿罪的,依法应对其国家机关或国有单位处相应罚金;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
对单位受贿罪规定的是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单位受贿,那么受贿款必须归于单位,如果当事人利用单位的名义进行受贿,那是按照受贿罪定罪的单位,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受贿款是
单位受贿罪既遂的责任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是单位受贿罪。
法院对单位受贿罪的判刑规定是: 单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该罪的,采用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主管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认定对单位行贿罪的条件是: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客观方面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行贿罪。单位犯该罪的,应该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单位受贿刑事案件时首先会责令犯罪的单位支付相应的罚金,然后会判处该单位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负责人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若是犯罪情节十分严重的,单位都可能会被责令停止营业。
认定受贿人构成索贿必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主动性。受贿人主动以明示与暗示的方式要求行贿人给予自己财物,而不是被动等待行贿人给予财物。主动性包话行贿人提出来,受贿人主动与之讨价还价的行为。在实践中,受贿人的主动性是成立索贿的最主要特征。
符合下列构成要件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 1.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本罪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