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保金的比例的规定是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工程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在工程建设完成前缴纳,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退还。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是按工程预算款的5%提取。 1、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据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也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预留质量保证金的目的: 如果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
投标保证金比例根据类别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分为两种类别。第一种是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这种类别的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第二种是工程勘察设计类,这种类别的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
社保个人扣款比例如下: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6%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到10%,个人2%;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5-1%,个人0.2-0.5%;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
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的比例是: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1%,职工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职工个人缴纳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月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