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6
1、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主观要件为主观故意。 4、主体是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行为人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高于三十万元,致使一人以上死亡等严重情形的,就应当予以立案。
根据法律规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1、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2、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违反国家规定,倒塌海外固体废弃物,堆积处理的,应立案追诉。
1、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2、致使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才能立案: 1、未经许可擅自口固体废物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永久性破坏了相当数量的土地或林地的; 3、致使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侵犯了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的,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本罪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就构成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非法转贷罪一般是指刑法上规定的“高利转贷罪”,指的是以转贷谋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通过高利息的形式,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金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以转贷谋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通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