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劳动关系仲裁不服可以复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对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劳动者无需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可直接起诉维权;仲裁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先撤销仲裁裁决才能起诉;对终局裁决以外的裁决不服的,当事人无需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可直接起诉。
当事人因不服劳动仲裁而起诉的,可以撤回起诉。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可以申请撤回;或者仲裁裁决有错误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裁决。
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
是的,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在收到仲裁书后15天内起诉。诉讼程序的启动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很强的法律性和程序性,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劳动争议诉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撤销起诉。 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
当事人对重新仲裁作出的裁决不服如何处理。当事人对仲裁庭重新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或者认为新的仲裁裁决也具有应当予以撤销的法定情形的,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认为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并且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当事人撤诉后,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该案件。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从
劳动仲裁申请人未按时出庭的,不可以再申请仲裁。申请人收到书面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撤回处理后,申请人重新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因此,劳动仲裁申请人无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