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
入股的协议一般具有主体资格,内容合法合规,协议双方都表示是自己是真实的意愿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即合法有效。其内容主要是双方分配的权利义务等相关规定。包括投资的对象、投资方式方法、资金方面的处理、企业名称和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利润分配和债务的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股东协议书的内容:1、详细列明各出资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等;2、通过各方协商谈判后确定公司分红机制,在协议书中写明股权比例和分红;3、根据具体情况,写明股权回购制度等形式;4、规定纠纷解决方式和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在司法解释上,是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按规定来说投资权益并不等于股东的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 2、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股东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公司章程是我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公司当中的股东,直接侵害了另一个股东的合法权益,这时候权益受到侵害的股东,就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公司当中的股东,只是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这时候其他股东就不能够直
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1个部分是召开股东会决议的经过,例如发起人。第2个部分是关于股东会会议的情况,例如参会人员,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第3部分是关于进行股权转让的事项的表决经过,例如表决同意的人员,表决不
代持股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即成立生效,即需满足当事人适格、标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合同的无效事由包括: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之间
股份协议书写明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才有效。要写明内容为自某年某月某日开始,某公司将转让给某某,在此之前的债务与乙方是无关的,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该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变更时间是两个月。还要写明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的原则
股东去世了变更股东的方式如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若公司其他股东对于股东继承有异议的,也可以行使
公司当中的股东发生股权争议的话,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解决股权争议问题: 首先,股东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协商方式是最为便捷,也是成本最低的解决争议方式。因此,如果存在争议的股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合意的话,就可以重新确认相关的权利义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