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发
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意味着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情要开股东大会表决,这是跟上市无关的。百分之三十股份说明在该公司的出资比例,将来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享有其他的股东权利。
甲方(实际出资人):乙方(名义出资人、名义股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就公司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为此专门设立项目公司,运营该项目。 二、项目公司情况介绍:甲乙双方拟成立公司,该公司的股东为:
股权代持关系,是指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行使股权,但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股权收益,双方之间就隐名持股所达成的合意。股权代持合同表现形式不仅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也包括事实合意形式,即双
1.通过代持股权协议书签订。 2.代持股权协议书范本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鉴于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
股东减持需要向其他股东支付一定的百分比对价。支付对价的方式是,减持当天将对价部分及时分配给流通股东,不减持不支付对价,减持多少按比例支付多少;大股东将应对价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则其他股东在抛售时仍按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符合下面几个标准的,就可以认定为隐名股东: 第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订有协议,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这份协议既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明名股东的依据,也是一份有力证据,证明隐名股东已经实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