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对方如果不肯离婚,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条件(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吸毒,赌博、家暴),法院先组织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户口正当、手续齐全的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已经载明离婚必要事项,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到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完
结婚证遗失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用另一方的那一本离婚证办离婚手续。如果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一、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凭借另一方的结婚证,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去民政局先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
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就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想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证据,证明事实婚姻的存在,进而确认财产的分割问题,如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不是,共同财产又如何分割。最后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结婚手续,如果
如果一方的结婚证丢了,可以拿另一方结婚证直接去婚姻登记部门去办理。如果二人的结婚证都丢了,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档案开证明后,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说明,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也可先去原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后再登记离婚。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
1、首先,异地不可以办理登记离婚,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2、其次,没有结婚证,如果是领取了结婚证但结婚证遗失,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如下: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
没找着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是,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也可以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结婚证都丢失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对当
事实婚姻,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即可。
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 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结婚证丢失了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有两种方法离婚。一是想离婚的一方直接请律师或者本人书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是身份证、户口本、婚姻部门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开庭的时间,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等到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离婚手续完成。二是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