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自愿离婚流程为: 1、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出具协议离婚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4、婚姻登记机关认为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的手续如下: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调解或审理。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快速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在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其他有关证件,双方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景和厌恶无度过冷静期后,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
协议离婚应按下列步骤办理手续: 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准备相关的证件,出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备的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询问情况; 符合条件的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
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要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请,要带的资料有:户口证明、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申请完成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期内夫妻双方可以撤回离
夫妻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两份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离婚,写好离婚协议书,带上相关的材料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国内办理涉外离婚的流程如下: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不在国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
对方一直拖着不办离婚手续,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
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若夫妻双方能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依法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一个月冷静期,就可领取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确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