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1、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2、可以是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实际出资的价格; 3、可以是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计算的价格; 4、可以是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权利包括: 1、请求分红权: 2、发给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的请求权; 3、股东会议的召集权、表决权; 4、知情权和查阅权; 5、股权优先认购权; 6、股东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
关于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等出资转让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 2、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由股东以交付方式转让; 3、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任何股权均可以零元转让,无论新三板还是主板股票。但是零元转让并不多见,经常见到1元或者低价位转让的案例,前者是无偿赠与,后者是有偿买卖。 一块钱事实差别虽不大,法律性质则不同:零价格转让股权,很可能会构成无偿赠予股权;为了逃避债务而零价格转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股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股权转让后可以立马转让,法律对此是没有限制的。股权的对外的转让,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不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并不是转让债权债务,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公司承担的,股权转让只是股东将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
不是。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是股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
一般情况下,转让方无任何过错,协议规定的解除条件也未达成的,则受让方一般不得请求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法定解除事由出现,转让方过错导致合同根本违约(例如,不办理登记)的,受让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就相应损失,请求赔偿。
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予
股权转让税未缴可转让。股权转让是否纳税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然,如果转让合同中存在其他无效因素,如未经股东大会表决手续,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权;例如,签署过程中存在缺陷。股权转让的转让人是纳税人。如果预期不纳税,税务机关可以限期缴纳并征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