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工商登记虚假出资与虚假注册资本区别: 1、行为主体的差异。虚报注册资本的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虚假出资的主体: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 2、行为欺骗对象的差异。虚报注册资本的欺骗对象:主要是公司登记管理部门;虚假出资的欺诈对象:本行为
虚假宣传的危害有:使消费者在消费时对经营者提供的信息容易产生误解、导致上当受骗,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利于同业者之间展开公平的市场竞争,诋毁同业竞争者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声誉。扰乱了整个市场的有序性,破坏了市场竞争原则,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 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二者都是违反公司的行为,并且都有虚假出资欺诈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人; (1)诈欺的对象不同。本
对企业虚假注册可以向登记机关进行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假出资会被责令改正,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撤销营业执照等,甚至还会有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且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虚假出资,即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设立人间的合同约定,对公司承担一定数额价值的出资义务,但公司股东为避免自身相应价值财产完全转让给公司,而以实际价值远低于约定价值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伪造已实际履行完毕出资的客观状态。该行为会使公司虽然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虚假出资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犯罪行为人必须为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2、犯罪行为人必须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 虚假出资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