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股东会决议之公司减资阻却问题:债权人不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阻却减资,但可以起诉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本问题针对公司减资中已有股东会决议,但未履行通知义务,即未通知已知债权人或通知形式不适当、及履行了通知义务但未就公司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发生股东会决议之公司减资阻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但不能直接要求公司不予通过减资决议或不进行减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决议首先应当写明股东会议地点、时间、参加人等信息。其次,写明决议事项包括关于任免法人代表的事项等;写明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事项包括股权转让等信息。最后,由全体股东通过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可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明细: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解散需要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需要的条件是,如果是一般事项的,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如果是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且决议的内容、程序不能违法和违反公司章程。
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股东会决议不一定必须盖公章,对于自然人股东是可以签字或者盖私章的,但是对于私章应该由合法的证明,所以股东会决议只要有全体股东签字就能够产生效力,并不一定需要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