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而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与劳动者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上述仲裁时效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1个支付周期或者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无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拖欠工资超过1个支付周期或者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可以仲裁1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年。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为一年。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